时间永远分叉,永远指向不同的未来

笔者曾经试图用小说的形式来象征博尔赫斯《小径分岔的花园》所意指的事物。但结果显而易见:由于笔者本身文笔差强人意,所以最后导致写出来的东西连自己也看不下去。

任重而道远。笔者只能试图将自己得到的东西尽可能地传达给更多的人。

1.无限衍生的无限

博尔赫斯对于“无限"的执念很深,他与“不幸的兄弟”荷尔德林一样一直在寻找着一种“无限的、深刻的东西”:在《阿莱夫》中,他看见了“阿莱夫”后却发现自己无法用文字来表达:

到了《沙之书》中,他得到了一本“无限”的书,却对此感到恐惧:一方面害怕这本书被偷走;一方面害怕这本书并不真正无限。但是他不敢烧毁这本书。因为“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所以最后他把这本书扔进了国家图书馆存放报纸和地图的地下室里。

而在《通天塔图书馆》中,他设想了一座“无限”的图书馆(也就是宇宙)。在文章的结尾,他如是说道:

在博尔赫斯的著作中,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但笔者今天要谈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却很特别。

《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篇侦探小说,讲述了一桩罪行的准备工作和实施过程。而“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谜语,或者说是寓言。

余准是一名为德国服务的间谍,为了给德国传达应该要攻击的城市的名字,他去谋杀了与那个城市同名的一位英国的汉学家。此事被登上了报纸,而在柏林的头目破解了这个谜。余准完成了使命。但余准却说:“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既然余准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为什么他还是感到了“无限悔恨和厌倦”呢?

要想阐述清楚这一点,我们必须回到“迷宫”本身。余准的曾祖建造了一座迷宫,但是他却没有说明那座迷宫建造在哪里,子孙后代也没有在他广袤的地产中找到他所说的那座迷宫。他只留下了一部离奇的小说:那本书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的汇编。主人公在第三回里死了,第四回里又活了过来......

艾伯特为余准以及我们揭示了谜底。在一封信的片段,余准的曾祖留下了这样的讯息: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给诸若后世(并非所有后世)。

这段话该怎么解?

我们先把目光放在莱布尼茨身上。莱布尼茨曾提出过一个“可能世界”的假设,这个假设为后来的逻辑学打下了基础。这个假设的通俗解释是:上帝在创造世界时创造了许多个世界以供自己选择。在一些世界里,天空不是蓝色而是红色,草地不是绿色而是紫色;在另一世界里,人不是双腿双手而是三条腿四条手。但为什么我们现在的天空是蓝色的?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人是双腿双手?

这说明,上帝在创造世界时选择了一个最好的世界。而我们这个世界就是最好的世界。

如果我们在莱布尼茨的“可能世界”引入一个“平行世界”的概念,所有的“可能世界”都同时存在,不过它们相互平行。那么,“小径分岔的花园”的迷宫就有了存在的基础:

你在某一天走在一条花园的小径上,面前有三条路,你看了看表,选了其中一条走进去。但是,你发现,在你选择的那一刻,三条路都出现了你分裂出来的自我。

此后每当你做什么选择的时候,都会分裂出做出其他选择的自己。

你走着走着,再次看了一下时间,时间依旧在流动。但你突然发现,身边密密麻麻的充满着无数个你,都在向前走着,分成三个人流的你连续不断地走向了三条小路。

而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全部都是你,他们代表了过去的你能拥有的无数个选择。他们代表着你从出生到现在的无数的可能性。

每一种的可能性都代表了每一个特殊的你。他在岁月中做出的不同选择,都是独一无二的。

突然间,眼前的你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你一个人。

原来,你回到了现实。

而这便是“小径分岔的花园”这个谜语的谜底:时间。在时间的无限与分岔下,你拥有无数种可能性,所有可能性都同时存在同时进行。在所有的虚构小说中,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而到了时间(也就是小径分岔的花园)这座迷宫里面,你同时拥有了所有的可能性。这样一来,许多不同的时间就会像树枝那样衍生不已,错综复杂。

再回到这座迷宫本身。余准的曾祖所说的“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给诸若后世(并非所有后世)”的含义就很明朗了。很简单,在上文我们已经说过,在时间的分岔所产生的路口上会诞生无限的选择,从而出现无限的可能性。那么,余准的曾祖很清楚,并不是所有后世都能得到这座迷宫。因为有着无限的分岔与无限的可能性,所以能得到这座迷宫的后代产生的概率微乎极微。所以余准的曾祖才会说,这座迷宫并不是留给所有后世的。

2.文学作品中的“分叉”

在文学里的虚构小说中,这样的手法其实很多人都用到过。但许多人都只停留在了所谓“反向思考”上面。例如王尔德所写的《水仙少年》:

“水仙少年”的传说来自于古希腊神话:纳西塞斯是古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因为留恋自己在湖中的倒影,最后化成了一朵水仙花;这也是为什么水仙花总是长在湖边的缘故。

上面这个故事还不足以表达无限可能性的这个象征;因为故事写在了结果之后:虽然这并不是改写而是续写,但是它仍然不足以表达“迷宫”。因为我们可以看到,王尔德只提到了一种可能性,并且这个可能性是原事物的客体而不是主体。所以我们可以当作他只提了一种可能性,或者是一种都没有提。

无限的可能性可以从源头开始,也可以在过程中发生。这里我们拿卡夫卡和加缪的著作来作说明。

在读卡夫卡的时候,笔者会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受,那种感觉就像是你触摸到了一堵墙,但是你永远不知道门在哪里:就像有人在挠你的心窝令你无所适从一样。

作为表现主义的先驱与现代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卡夫卡留给了我们一座“城堡”,却把我们阻挡在“法律之门”之外。

这种感觉很多人也有,但有时候视角的不同也会产生接收结果的差异。《江南三部曲》的作者格非在国外旅居的时候,有一次出。来散步,看见一个小女孩坐在椅子上看一本书在咯咯咯地笑。格非很好奇,过去询问她在看什么书——她正在看卡夫卡的《变形记》。格非受到了震撼,问她:“你觉得这个故事有趣吗?”小女孩回答:“是呀,他变成了甲虫,这不是很有趣嘛。”

笔者在读到格非所写的这一段的时候笔者也受到了震撼。此前从未想过“有趣”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卡夫卡的《变形记》。笔者读卡夫卡的时候最多的感觉便是无所适从,然后于无声处听惊雷,突然爆发出石破天惊的感觉。正如《乡村医生》中关于孩子的伤口的描述:“在他身体的右侧靠经胯骨的地方,有个手掌那么大的溃烂伤口。玫瑰红色,但各处深浅不一,中间底下颜色最深,四周边上颜色较浅,呈微小的颗粒状,伤口里不时出现凝结的血块,好像是矿山上的露天矿。”

这里的“玫瑰红色”曾令笔者心醉神迷。但笔者似乎无法准确说出为什么。

扯远了,笔者要拿出来作对比的是卡夫卡的《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的故事我们都读过,他帮人类盗取了火种从而被惩罚绑在山上,鹰鹫啄食他的肝脏,而他的肝脏也会不断愈合从而不断被啄食。卡夫卡则说,关于普罗米有着四种传说:

第一,他为了人类背叛众神,被牢牢地锁在高加索山上。众神派老鹰去啄食他不断再生的肝脏。

第二,在鹰喙不断啄食下,紧靠着岩壁的普罗米修斯痛不可忍,以致身体日益陷入岩石之中,直至完全没入其间。

第三,他的叛逆行为随着时光的流逝被淡忘了,数千年后,众神遗忘了,鹰鹫遗忘了,连他自己也遗忘了。

第四,不知什么缘故,大家都产生了疲惫,众神疲惫了,鹰鹫也疲惫了,连普罗米修斯的伤口也因不断地愈合而感到疲惫。

第一种传说比较符合我们平常所了解到的故事。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了火种,从而为人类的漫漫长夜带来了光明。之后他接受了这永无休止的惩罚。而第二种以及第四种传说则表现了其他的可能性;第三种情况,正如笔者在写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书评时所论述的那样:

我们选择以时间为解药,时间本身不会带走任何东西,但时间的衍生物——遗忘,为我们抹去了很多东西。我们慢慢习惯于“无眠”,开始淡忘童年的记忆,继而淡忘事物的名称和概念,最后失去自我。

好的,又扯远了。此时我们先把文字放一放,我们单纯地讨论时间的可能性:普罗米修斯在无休无止的永恒轮回中产生了其他的可能性,他可能会遗忘,也可能会感到疲惫,甚至会感到痛苦而陷入岩石之中。但是为什么我们在读到这个故事时只知道他一直在无休无止地轮回呢?这是因为,我们所看到的,我们只能看到的只有那一种可能性,因为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也就是时间)中,我们都在做着不同的选择走着不一样的小径。在另一个世界另一条路里,另一个你正在帮你做着与你相异的选择走着与你相反的路。但是,请记住,你永远只能看到唯一的可能性,因为这便是构成你眼中所谓“真实”的基础。

在加缪的《西西弗斯的神话》中,诸神罚西西弗斯把巨石推上山顶,但是巨石又滚落下来,循环往复,永无休止。这是一没有希望的轮回:这恰当地反应了人类地处境。

然而,加缪认为西西弗斯在山底重拾巨石时是幸福的,他超越了自己的命运,他高于自身没有生命不能思考的巨石,因为他不是消极的放弃,而是谨慎的选择。

我们不在此探讨存在主义文学对于人的荒诞性的描写。正如萨特所说: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他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其他的事物。同样,在本文中,我们可以对文学下一个定义:文学首先是形式,然后才是其他的事物。那么在这里我们可以把西西弗在推石头的岁月里看作“小径分岔的花园”:在一些时刻,他把石头推上山时感觉到厌恶;在另一些时刻,他把石头推上山时感觉到了疲惫。而在现在这个时刻,当他把石头推上山时,他感觉到了自由。因为他开始意识到了并不是别人强迫着他推这块石头,而是他自愿的。他作为一个人的“绝对自由”这时候已经被他充分认识到了。他感觉到了幸福,因为他是绝对自由的。

3.永远分岔的未来

让我们再一次回到《小径分岔的花园》这篇文章。为什么余准感觉到了“无限悔恨和厌倦”?在说完上面的三个例子之后,我们已经得到了答案:他意识到了自己已经选择了其中一种可能性,他明明可以有其他的可能性;他完全可以不刺杀艾伯特博士,而是去找另一个同名的人。但是他却偏偏选择这一种可能性。为什么这样说?此时让我们重新浏览一遍这篇文章,我们会发现,文中处处都是巧合:

余准的一位朋友叫艾伯特,与德国应该攻击的那座城市的名字正好相同;在余准登上火车后,追捕他的理查德·马登上尉正好错过了上车,从而使余准赢得了实施计划的时间;在下火车之后,一个小孩过来问他要去哪,而那个小孩问的正好是:“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见到艾伯特之后,他正在研究彭所留下的迷宫,而彭又正好是余准的曾祖。在这种种巧合的汇聚之下,余准与艾伯特聊起了他的曾祖,从而也使余准找到了机会,刺杀了艾伯特。

在博尔赫斯的著作之中,这样的许许多多的不可思议的巧合情节是非常少的。但正是因为少之又少,所以这时候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为什么余准感觉到了“无限悔恨和厌倦”:在他被捕的同时,他已经意识到了自己这个选择是他所能拥有的选择里面的概率最低的一种可能性。

最后,让我们把目光再一次放到《小径分岔的花园》的开头,我们才会惊叹博尔赫斯的才华:

为什么余准为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说明,而证言记录又正好缺了前两页?这不是让后文与前文自相矛盾吗?

其实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前文已经说到过,余准的曾祖彭建造了一个自相矛盾的迷宫。在彭的迷宫中,主人公在第三回死去又在第四回复活;那么博尔赫斯在描写彭所建造的迷宫时自己也仿照彭的做法建造了一座迷宫。余准也充满了无数的可能性,不过博尔赫斯只为我们展示了概率最低的那一种。因此,《小径分岔的花园》这篇文章本来就是一座迷宫,一座由时间的分叉构成的迷宫。在这座迷宫中行走的我们是这样的:

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你来到此处;在另一个时刻,你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那么,既然我们处在这样的迷宫里,我们又该怎样去理解何为“真实”呢?

卡夫卡在《普罗米修斯》的结尾处给了我们答案:

如果留下的是那座不可解释的大山。——这一传说试图对这不可解释性作出解释。由于它是从真实的基础上产生的,必定也以不可解释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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