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高级中学年音乐特长生专业测

音乐

合格名单

音乐特长生

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南平市高级中学年艺术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报告的批复》等文件精神,我校于5月15日在学校组织进行音乐专业测试。

现将音乐专业测试合格单公布如下:

音乐专业测试合格

(按姓氏拼音排序)

请以上考生家长于5月20日(周五)下午4点至南平市高级中学报告厅(运动场旁)集中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解读。

友情提醒:

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1.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名单经学校审核,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备南平市教育局。

2.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有意就读南平市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班,在中考志愿中必须填报“南平市高级中学”志愿。

3.专业测试合格后,根据学生志愿,考生中考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加分,下同)不得低于当年度全市中考第名学生的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及以上,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和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均为D级及以上。

各专业按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体育(田径和女子篮球)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按中考成绩达标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和舞蹈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考生专业测试合格后,其中专业测试前10名,中考成绩达标即可直接录取,其余15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考生其他志愿参与其他批次录取。

5.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实行独立编班管理,选配优秀骨干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因材施教,注重特长培养;在校三年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学习、训练、比赛,中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停止专业学习、训练、比赛。

6.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原则上也不予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入南平市其他高中校的,须达到该高中校当年高中最低统招录取线)。

终审终校:刘 勇

复审复校:魏天舒

初审初校:李寿滨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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